市人社局住院管理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,近日对补办结算单业务进行了“瘦身”,采取“以书面承诺替代证明材料”的方式,简化办理手续。
我市被纳入“贫困人口”的参保患者,往往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要到民政、残联和商业保险等部门单位办理救助补偿,其间还需要提供住院结算单。按照原经办流程,住院结算单丢失的群众,应持患者身份证、代办人身份证、商业保险保单、村委证明等材料到政务中心住院科窗口进行补办。患者和家属经常因证明材料准备不齐全,往返多次跑腿,不仅为群众添了麻烦,也无形中增加了经办业务量。
推行“以书面承诺替代证明材料”的经办模式后,在“补办结算单”业务中采取“以书面承诺替代证明材料”的方式,简化办理手续,群众办事更加便捷。
截至目前,住院管理科已经按新模式为38例患者补办了结算单,实现了对参保群众“只跑一次腿”的承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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